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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武汉地区商业服务业明星企业评选通知

    关于第二届武汉地区商业服务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活动明星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明星营业(服务)员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区经贸委(商务旅游局),市商贸控股集团,武商、中商、中百、汉商,市区商业服务业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及行业协会:

     根据武汉市商业局、武汉市商业总会、武汉市总工会、共青团武汉市委,《关于开展第二届争创武汉地区商业服务业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内容的明星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明星营业(服务)员活动的通知》规定的“从2003年起,争创诚信双星、双优活动逐年考核,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诚信兴商”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我市商业、服务业整体服务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塑造武汉商业服务业的市场新形象,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规范的商业信用体系和制度。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43—2004诚信“双星、双优”工作,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条件(含优秀公司、优秀商场、优秀专场、优秀门店)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经商,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领导班子俱进,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
   2、企业管理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企业现代工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坚持企业改革,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创新。企业管理科技含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
   3、坚持诚信经营。经常开展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的理念,认真执行《武汉市商业企业经营服务自律公约》和《武汉商业企业经营价格行为规范》,坚持诚信经营和服务,讲求商业信用,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入店,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对供应商重合同、守信誉,按时结算,互利互惠。
   4、经营特色突出,环境整洁、优雅,营造商业文化氛围,实施全方位服务(全员、全面、全程),服务规范,礼貌待客,语言热情,注意文明用语,拓展外语服务。服务方式适度自然,使顾客感到舒适满意。并建立了顾客投诉解决机制,圆满地解决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市场销售额、利润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好,企业有发展后劲。
   6、在今年全市商业信用自律体系建设中评为“武汉商业信用企业”的即为明星企业。


(二)、优秀企业家条件
(评选范围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商场、超市、专场门店经理。)
   1、 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商业企业经营服务自律公约》和《武汉商业企业经营价格行业规范》,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职业道德。
   2、 所在企业当年被评为优秀企业。
   3、 懂经营、善管理、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决策能力强,敢于改革,勇于创新,诚信经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与风险意识。
   4、 两个文明一起抓,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善于当好“班长”,搞好一班人团结,民主意识强,能依靠职工办企业,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明星营业员条件(含营业员、服务员、进货员[买手]、收银员以及厂商的促销员)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商业企业经营服务自律公约》和《武汉商业企业经营价格行为规范》,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职业道德。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柜台纪律,廉洁奉公;关心企业,爱护公物;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劳动效率较高。
   3、坚持诚信服务。严把商品“质量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卫生食品,不做虚假宣传,保证出售商品货真价实,秤准量足;商品陈列美观,柜台明亮洁净,注重仪表仪容,主动、热情、诚恳、周到地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所经营(服务)商品的质量、特性和使用、保养方法、操作技能熟练快、准,能用“知识服务”,当好顾客参谋,满足多层次顾客群体的需求,开创服务创效新局面。
   5、 曾多次被评为优秀营业员、优秀服务员、优秀进货员、优秀收银员。


(四)、优秀商品市场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经商,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领导班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
   2、市场管理不断加强。严格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商品市场管理条例和办法,积极协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加强自律性行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推进本企业(市场)管理制度的创新。
   3、坚持诚信经营。在本市场内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的理念,积极组织市场内的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的活动。讲求商业信用,严格执行商品质量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三包”规定,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 经营特色突出。注重经营商品优质,陈列美观,专场环境整洁、优雅,实施规范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并建立顾客投诉解决机制,顾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 市场交易额、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好,企业发展有后劲。

二、 评选办法
   1、 推荐办法:
   ①各大型企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卖场、门店的评选由集团组织和推荐上报。
   ②区属商贸服务业企业和商品市场的评选由各区经贸委(商务旅游局)组织和推荐。其中菜场、饮服企业可由各专业协会组织评选和推荐。
   2、 汇总审核:办公室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 最后由组委会对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定,然后召开表彰大会。

三、 要求
   1、 这次评选活动是全面商贸业的一项重大活动,是面向企业、为企业、为企业家服务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推荐。
   2、 被推荐单位要认真撰写1500字内的事迹材料,填报相应表格,经主管理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武汉商业总会内,地址:汉口京汉大道893号:电话:82811965    82817207;传真:82853739)

 


武汉地区商业服务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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