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就是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 符合发卡条件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发卡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表格。 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2、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 3、收费项目和标准; 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